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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8-30 分享:

  当事人:张运田

  公民身份证号:441611********5053

  住所:广东省东源县蓝口镇地运村委会********

  我单位查处你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食品一案时,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古镇执罚字〔2021〕080078 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你可到本单位领取该《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古镇执罚字〔2021〕080078 号)。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古镇执罚字〔2021〕080078)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