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古镇执听公字〔 2023 〕0800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的规定,本单位定于2023年6月13日9时,在中山市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 )六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关于何宏承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一案的听证会。
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12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或介绍信至中山市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503室向本单位书面提出听证会旁听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赖伽驹 联系电话:0760-22351008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