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医疗机构管理,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要求,实行诊所备案机构登记备案制度,现将我镇已办理备案机构信息向社会公开。
古镇镇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5日,已有4家符合相关条件的医疗机构完成备案。
附件:中山市古镇镇2023年3月已备案托育机构信息公开目录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古镇分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