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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12-02 分享:

 古人社字〔2022〕第063-2号

  欠薪单位名称:深圳市翠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1444326W

  经营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沙社区新沙路5号君临天下B栋3901

  法定代表人:胡世伦  联系电话:135****0669

  项目负责人:李志军  联系电话:137****2588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我镇接周盛春、彭代祥、田菊梅、黄海艳等76名工人反映深圳市翠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拖欠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工资51.27万元。你单位承接中山市古镇镇华丰汇购物中心(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中兴大道中1号)的开荒清洁和日常保洁项目,并招用周盛春、彭代祥、田菊梅、黄海艳等76名工人进行开荒清洁和日常保洁工作。我镇接报后多次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胡世伦(联系电话:135****0669)和项目负责人李志军(联系电话:137****2588)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未果。

  2022年11月30日,我镇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到你单位在华丰汇的保洁项目办公室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古人社字〔2022〕第063号)要求你单位于2022年12月1日15时前到我镇人社分局接受调查,但你单位逾期未按要求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2年12月5日15时前到我镇人社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邱永康(19121097259)、李威龙(19121097188)

  联系电话:0760-22329807

  联系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2号楼202办公室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