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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文号:中供办〔2020〕12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2-22 分享:

各公司、基层社:

  为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市供销社理事会决定, 在全市供销社系统组织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1年2月17日为节日消防安全重点防控期,各公司、基层社对下属生产经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市供销社安全联合检查组将在2021年春节前进行随机监督抽查。

  二、检查对象

  烟花爆竹经营门店;石油气供应点;出租物业、仓库和在建物业;商场、酒(旅)店、娱乐场所;农资经营门店等。

  三、检查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入冬以来,天气异常干燥,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艰巨。各基层单位主要责任人必须坚持树立“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带队,对所属安全生产区域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重点排查。一是重点排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和仓储项目,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批发、零售、燃放等环节安全管理,杜绝各类违规、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二是重点排查石油气经营(使用)单位和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石油气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禁止非法或违规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石油气及危险化学品;三是重点排查出租物业,严格清理“三合一”场所,及时排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电线电路、石油气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

  (三)加强信息报送。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附件1)、《存在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明细表》(附件2),并将前期自查和整改情况于2021年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供销社综合业务科(纸质文档加盖公章报送至电子邮箱1186446924@qq.com )。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2.存在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明细表

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