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社:
根据省供销社《2020年深化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书》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社内部治理机制,增强农民入社的吸引力,决定在系统基层社开展社员登记和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员登记范围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基层供销合作社业务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承认基层供销合作社章程,可以成为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一)各基层社在职人员。
(二)合作社入社成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入合作社的成员,主要有农民、企业、事业组织等成员。
(三)农民社员:指为密切农民联系,基层社发起或新设时吸纳的农民成员。
二、社员登记时间
社员登记工作自2020年7月27日开始,至2020年7月31日完成。
三、社员关系归属及登记工作
(一)各基层社以单位为个体开展社员登记工作,统一对所属社员进行归口管理。
(二)各基层社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社员登记工作,组织登记范围内的在职员工、合作社成员和农民社员填写《中山市供销社社员登记表》(附件1)。
(三)各基层社要对社员登记信息进行汇总核对,填写《中山市供销社社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社员登记表(复印件)和社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市供销社人事教育科。
(四)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今后各基层社社员出现增减或情况变化时,应及时向市供销社人事教育科报送社员变动信息并进行备案。
附件:1.中山市供销社社员登记表
2.中山市供销社社员信息汇总表
市供销社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