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局产业扶持项目档案整理工作,我局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业务档案整理项目服务机构的通告》。经自愿报名、组织评审,择优确定“中山市兰台档案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项目承担机构,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1日(共7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承担机构有异议,可通过来电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本人姓名,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88260286。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