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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8-11 分享: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粤财农〔2022〕69号)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粤黔两地东西部劳务协作,有序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输出,港口镇以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对六盘水市水城区开展招工宣传和现场招聘活动等协作劳务工作。经三方报价,局务会议一致决定委托中山市中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展相关工作,全包费用为5万元。经验收,中山市中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达到劳务协作要求,同意给予中山市中森人力源有限公司发放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港口镇行政服务中心403室)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419886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港口分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