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关于做好2020年港口镇动物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3-17 分享:

  狂犬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的烈性传染病,人一旦染病,其死亡率为100%。为预防和控制狂犬病,保障人畜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山市《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中农函[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我镇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凡在我镇范围内各花园(住宅小区)、单位、工厂、个人等饲养的犬(猫),必须接受兽医部门一年一次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并做好犬只(猫)的登记、办理动物免疫证后方能饲养,饲养的犬(猫)必须进行圈养或栓养。如遇到犬(猫)咬伤,请用3%-5%肥皂水及时清理伤口15分钟,并及时到医院就医。

  二、 从2020年3月18日到2019年4月30日将集中对全镇犬(猫)免费注射狂犬病疫苗。对拒绝接受免疫注射的犬(猫)及流浪犬(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我镇将组织农业(兽医)、城市执法、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进行捕杀处理。

  三、 港口镇农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60-88402495。

  以上通知,望广大犬(猫)饲养户认真执行。

港口镇人民政府

二0二0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