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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9991/2025-00189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6-16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文号: 中府函〔2025〕150号 发布日期: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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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6-23  浏览次数:-

市城管和执法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3-2035)(报批稿)〉的请示》(中城综〔2025〕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3-2035)》(下称《规划》)有效落实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科学统筹布局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对中山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规划》。

  二、你局应做好上位政策对接,加强与相关部门、镇街的衔接,充分发挥《规划》对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的指引作用。

  三、《规划》作为我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的指导性文件,你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各镇街要按照《规划》的有关要求开展建设和管理工作,不得随意调整《规划》有关内容;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进行。

  四、你局应当在《规划》获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