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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9991/2024-00086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1-23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中山翠亨新区翠湖公园片区(1922单元)04、05街区、西二围片区(1924单元)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的批复
文号: 中府函〔2024〕26号 发布日期: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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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中山翠亨新区翠湖公园片区(1922单元)04、05街区、西二围片区(1924单元)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1-31  浏览次数:-

沙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沙溪镇隆都片区1105单元01街区E2-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中沙府〔2024〕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沙溪镇隆都片区1105单元01街区E2-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编制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规划成果基本符合《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沙溪镇隆都片区1105单元01街区E2-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成果命名为《中山市沙溪镇隆都片区1105单元01街区E2-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4)》(下称《控规》)。

  二、你镇要加强对《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不得随意调整《控规》;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并在《控规》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