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9991/2022-00586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18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南区马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F1-01地块(南区看守所等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的批复
文号: 中府函〔2022〕240号 发布日期: 2022-07-2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南区马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F1-01地块(南区看守所等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7-20  浏览次数:-

南区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南区马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F1-01地块(南区看守所等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成果的请示》(中南办〔2022〕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南区马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F1-01地块(南区看守所等用地)规划条件论证》项目的编制程序符合《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中山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及市相关文件要求。调整成果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等上层次要求,原则同意《中山市南区马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F1-01地块(南区看守所等用地)规划条件论证》。

  二、在实施上述规划条件论证过程中,你街道应妥善处理好本次调整地块与周边相关利害关系人用地开发的关系。市自然资源局应加强指导监督。

  三、你街道要在上述地块规划条件调整成果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