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北路以西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NW-H2-06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的请示》(南头府〔2022〕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北路以西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NW-H2-06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业经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支持优质工业项目落实放管服的若干政策措施》的相关要求,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北路以西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NW-H2-06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该报告所提出的规划条件作为该用地的规划审批依据。
二、你镇要加强对上述规划条件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对上述项目的监管,确保该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消防、人防、环境保护等各方的管控要求,项目建成后严格履行监管协议的有关要求。
三、市自然资源局应加快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进度,将已批规划设计条件落实到相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你镇应在上述规划设计条件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