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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9991/2022-00349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07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97地块建筑高度调整成果的批复
文号: 中府函〔2022〕104号 发布日期: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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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97地块建筑高度调整成果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4-19  浏览次数:-

翠亨新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申请批准实施〈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97地块建筑高度调整〉的请示》(中翠管请〔202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97地块建筑高度调整》项目编制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调整成果符合市、镇两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同意《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97地块建筑高度调整》。

  二、上述地块在实施项目建设时,要加强与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及周边地块建筑的视线分析,避免建筑高度调整后对重要节点景观、景观通廊、微波通道及周边现状建筑造成影响,预留好视线通廊,杜绝屏风效应,以形成良好的建筑形态和天际线,并结合《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特色管理的若干指引(试行)》指导城市设计工作。你区应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加强指导监督。

  三、你区要在上述地块规划条件调整成果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