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栏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中山市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益性用地调整)〉的请示》(横府示〔202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三期公益性用地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业经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中山市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益性用地调整》成果,命名调整为《中山市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益性用地调整(2022)》(简称《控规》)。
二、《控规》为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三期及其周边用地规划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相关地块规划管控应符合《控规》。你镇应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加快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将已批公益性用地调整内容落实到相应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中。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应符合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厂相关建设标准要求。
三、你镇要加强《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并应在《控规》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