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9991/2022-00326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3-29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益性用地调整成果的批复
文号: 中府函〔2022〕96号 发布日期: 2022-04-0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益性用地调整成果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次数:-

横栏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中山市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益性用地调整)〉的请示》(横府示〔202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三期公益性用地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业经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中山市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益性用地调整》成果,命名调整为《中山市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益性用地调整(2022)》(简称《控规》)。

  二、《控规》为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三期及其周边用地规划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相关地块规划管控应符合《控规》。你镇应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加快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将已批公益性用地调整内容落实到相应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中。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应符合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厂相关建设标准要求。

  三、你镇要加强《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并应在《控规》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