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中山市金融工作局为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1日
| 索引号: | 114420000073329991/2021-0036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6-11 |
| 名称: |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中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 |
| 主题词: | |||
经研究,中山市金融工作局为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1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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