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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9991/2021-00361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6-16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申堂互通立交工程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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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申堂互通立交工程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21  浏览次数:-

  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申堂互通立交工程于2021年1月13日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粤发改核准〔2021〕1号),于2021年4月6日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初步设计批复(粤交基〔2021〕167号)。为切实做好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申堂互通立交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申堂互通立交工程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划定公告如下:

  一、公路用地范围划定。本项目位于中山市坦洲镇,东距坦洲枢纽互通立交约2.6公里,西距月环枢纽互通立交约2.0公里,为已建西部沿海高速公路新增连接前进四路和科技路的服务型互通立交,总用地面积约189.3亩。互通范围内西部沿海高速公路主线路线长约2.28公里,主线增设跨线桥36.4米/1座,单侧拼宽主线桥643.5米/1座,接长涵洞50米/2道;匝道总长约2015米,设涵洞37.3米/2道;改造地方科技路长约1.1公里。公路用地划定范围为公路红线内划定范围(具体见附件)。

  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划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低间距要求确定为30米。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严格执行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和执法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工作,在规划、出让、审批公路两侧建设用地、建设项目时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应当征求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土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应当加快协调沿线镇街政府、有关单位、村(居),加紧开展公路红线内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沿线镇街政府应当协调公路建设单位进入控制区范围内进行勘建工作。

  特此公告。

  附图: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申堂互通立交工程公路用地范围图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

 


附件:

1.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申堂互通立交工程公路用地范围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