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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9991/2021-00133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1-18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中山市坦洲大道工程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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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中山市坦洲大道工程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07  浏览次数:-

  中山市坦洲大道工程于2020年6月8日获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批复(中发改投审〔2020〕47号),于2020年9月11日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初步设计批复(中交〔2020〕171号)。为切实做好中山市坦洲大道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中山市坦洲大道工程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划定公告如下:

  一、公路用地范围划定。本项目路线全长8.539公里,总用地面积约67公顷,设置互通立交7处,平交6处;桥梁3398米/18座(其中:主线桥2074米/7座,匝道桥1074米/3座,辅道桥250米/6座);隧道549米/1座。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含路基)工程、桥隧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管线工程。沿线镇区:坦洲镇。公路用地划定范围为公路红线内划定范围(具体见附件)。

  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划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低间距要求确定为10米。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严格执行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和执法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工作,在规划、出让、审批公路两侧建设用地、建设项目时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应当征求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土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应当加快协调沿线镇街政府、有关单位、村(居),加紧开展公路红线内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沿线镇街政府应当协调公路建设单位进入控制区范围内进行勘建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坦洲大道工程公路用地图.pdf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