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镇街机构改革,优化市、镇街两级管理职权划分,厘清市直单位与镇街权责边界,激发镇街经济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将调整后的《中山市镇街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2020年版)》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中山市镇街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2020年版)》是各镇街行使依申请管理职权的依据及来源。
二、市各有关单位应在《中山市镇街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2020年版)》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各镇街签订委托协议。同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及时调整相关信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实时对外公开。
三、为实现依申请权责清单及时动态调整,今后镇街依申请权责清单除重大或统一调整由市政府审批公布外,日常动态调整按《中山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各镇街依职权事项权责清单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依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各镇街负责实施与依申请事项相关的日常监管行政检查职权。
附件:中山市镇街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2020年版)(此略,详情请登录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