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3月23日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任免,决定:
黎炳盛同志任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晖东同志任中山市财政局局长;
郭明星同志任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梁卫华同志任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免去梁卫华同志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竹科同志中山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俊源同志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雷继敏同志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 索引号: | 114420000073329991/2020-0024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3-23 |
| 名称: | 人事信息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 |
| 主题词: | |||
根据2020年3月23日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任免,决定:
黎炳盛同志任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晖东同志任中山市财政局局长;
郭明星同志任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梁卫华同志任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免去梁卫华同志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竹科同志中山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俊源同志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雷继敏同志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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