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凤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报〈中山市东凤镇民乐村-伯公村-安乐村-和泰村-同安村土地利用规划(2019-2020年)〉的请示》(东凤府〔2020〕3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东凤镇民乐村-伯公村-安乐村-和泰村-同安村土地利用规划(201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内,你镇民乐村-伯公村-安乐村-和泰村-同安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15.34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145.93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81.21公顷。
二、你镇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按照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必须按照村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要切实做好《规划》实施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规划目标,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管和检查。
三、村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经批准后,应在镇政府或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并在收到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报送备案。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