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广东省中山市民三联围防洪排涝综合规划〉的请示》(中水〔2019〕26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东省中山市民三联围防洪排涝综合规划》的内容,命名调整为《广东省中山市民三联围防洪排涝综合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请你局牵头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实施计划,统筹有序推进《规划》的实施,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规划衔接,落实水利工程用地及河道管理范围,切实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用地需求。
三、水利工程建设和涉水工程控制管理须严格按《规划》要求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内容,若有实际需求确需调整的,应做专题研究或及时进行规划修编,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你局应在《规划》获批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