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更新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香山古驿道东干大路文化线路保护与利用规划〉的请示》(中山更新请〔2019〕4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香山古驿道东干大路文化线路保护与利用规划》(下称《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范围明确,编制依据充分,基础资料详实,运用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恰当,基本满足规划编制要求。《规划》符合国家、省、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对推动香山古驿道东干大路的活化、保护与利用具有积极意义。原则同意《规划》。
二、《规划》是我市南粤古驿道东干大路路径、空间等活化、保护、利用的指导性文件,是促进我市历史文化保护、活化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要保障。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经营活动均应符合《规划》的要求。
三、你局要做好《规划》的实施指导工作,各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应按照《规划》要求推进东干大路的保护利用工作。
四、你局要在《规划》获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规划》文本送市有关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