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涌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议〈中山市大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中山市大涌镇红木家具文化产业集聚区)〉的请示》(涌府请〔2018〕17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大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中山市大涌镇红木家具文化产业集聚区)》,并请你镇严格按该方案局部修改大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建设用地规模为2.1387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位于大涌镇岚田社区,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2.1387公顷,全部为城镇用地。
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了2.1387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大涌镇农场,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农用地2.1387公顷(全部为可调整园地)。
二、你镇要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局、城乡规划局、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要求,确保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按规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及节约集约用地等工作。涉及经营性用地的,在建设用地供地时,必须以公开交易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三、请你镇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镇级规划数据库。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