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准〈中山市石岐总部经济区城市设计〉的请示》(中规报〔2018〕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石岐总部经济区城市设计》已经专家评审、部门联审、社会公示、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扩大会议审议等环节,编制程序和成果内容均符合《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原则同意《中山市石岐总部经济区城市设计》(下称《石岐总部经济区城市设计》)。
二、《石岐总部经济区城市设计》为石岐总部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今后在该片区开发建设过程中,该片区规划范围内地块的建筑体量、色彩、高度均应结合《石岐总部经济区城市设计》的指引综合考虑。
三、你局要加强对《石岐总部经济区城市设计》的实施、监督和检查工作,需进一步与相关规划协调,《石岐总部经济区城市设计》的规划目标及设计理念应在相关规划编制中进行深化研究和落实。
四、你局要在《石岐总部经济区城市设计》获批后向社会公布《石岐总部经济区城市设计》。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