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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999/2017-00381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7-28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中府〔2014〕42号文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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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中府〔2014〕42号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废止《中山市新建住宅用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14〕42号)。
  特此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