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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999/2016-00609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12-29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港口镇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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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港口镇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12-29  浏览次数:-

港口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实施<中山市港口镇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中港府请〔2016〕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港口镇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下称《方案》)。请你镇将该《方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全面组织实施,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建设工作。
  二、在《方案》实施过程中,你镇要抓好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空气质量、声环境管理、土壤环境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重点工作,以便达到相关指标要求。同时,提前谋划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考核验收申请工作,争取尽早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
  三、请市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方案》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四、请你镇在《方案》获得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方案》。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