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999/2016-00621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12-26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沙溪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5年)》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12-2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沙溪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5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12-26  浏览次数:-

沙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沙溪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请示》(中沙府〔2016〕2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沙溪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5年)》(下称《规划》)。请你镇将该《规划》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全面组织实施,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建设工作。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你镇要抓好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空气质量、声环境管理、土壤环境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重点工作,以便达到相关指标要求。同时,提前谋划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考核验收申请工作,争取尽早创建成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
  三、请市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四、请你镇在《规划》获得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规划》。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