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域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的请示》(中规报〔2016〕25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域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简称《布局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范围明确,编制依据充分,采用的基础资料详实,运用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恰当,内容较全面,基本满足规划编制要求。《布局规划》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报批版),符合国家、省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适应我市发展实际,对推动我市市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策略和空间布局、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原则同意《布局规划》。
二、《布局规划》是我市市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是落实《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5-2017年)》和《中 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6〕10号)的重要保障。规划范围内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均应符合《布局规划》要求。
三、你局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做好《布局规划》的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布局规划》要求落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布局规划》,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市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中山供电局要将相关要求落实到行政审批、管理、执法等各个环节当中,并加强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共同推进《布局规划》的实施。
四、你局要在《布局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将《布局规划》文本送市有关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9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域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12-09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