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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999/2016-00537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12-02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中山市中心城区人民医院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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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中山市中心城区人民医院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12-02  浏览次数:-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启动〈中山市中心城区人民医院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中规报〔2016〕25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你局申请对《中山市中心城区人民医院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符合法定启动程序。按照论证报告会的专家意见和有关结论,同意启动《中山市中心城区人民医院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调整,调整成果以报批年份注明版次。后续报批按《中山市规划分区》分街区分单元进行,具体街区划分方案由你局根据《中山市规划分区》成果细化确定。
  二、上述《控规》的调整范围和界线要符合我市规划分区划分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在调整过程中要充分核实用地功能调整地块的权属情况和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情况,做好与已出让建设用地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的衔接,不得随意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强制性规划条件,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确保绿地规模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减少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三、你局应尽快组织编制上述《控规》调整方案,认真贯彻《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中府办〔2013〕41号)要求,确保上述调整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工作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一致,确保规划各项内容符合《中山市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
  四、上述《控规》调整方案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道路系统及绿地系统规划,并按法定程序对修改(调整)后方案进行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利害关系人(含市国土资源局、交通发展集团、城建集团)意见及处理结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