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准〈中山市五桂山龙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B3-01地块建筑密度调整的请示》(中规报〔2016〕2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五桂山龙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B3-01地块建筑密度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要求,调整成果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报批版)要求,原则同意《中山市五桂山龙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B3-01地块建筑密度由31%调整为45%。
二、五桂山办事处要在五桂山龙石片区B3-01地块建筑密度调整成果获批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五桂山龙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B3-01地块建筑密度调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11-02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