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邮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发布〈中山市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请示》(中邮管〔2016〕4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简称《规划》)贯彻了中央及广东省委关于“十三五”规划建议的有关精神,符合省邮政管理局对邮政业规划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规划》的成果内容全面、技术路线正确、规划方案合理,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因此,原则同意《规划》。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你局应注重与《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山市电子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山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等有关规划相衔接。建设项目需报我市有关部门审批的,要按法定程序办理。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9-02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