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洲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中山市坦洲镇南部片区TZ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中坦府请〔2016〕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坦洲镇南部片区TZ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简称《TZ02街区控规》)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编制成果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报批版)要求,原则同意《TZ02街区控规》。
二、涉及《TZ02街区控规》与原出让合同规划条件不一致的地块,要按照出让合同执行,严格管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随意减少公共绿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如有变化,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规范》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TZ02街区控规》为坦洲镇南部片区TZ02街区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地块控制以及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等建设均应符合《TZ02街区控规》的要求。
四、你镇要严格落实《TZ02街区控规》相关内容,对《控规调整》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TZ02街区控规》的严格实施。市城乡规划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五、你镇要在《TZ02街区控规》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TZ02街区控规》。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5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坦洲镇南部片区TZ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3-25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