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东区岐关西片区A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16)〉的请示》(中规报〔2016〕3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东区岐关西片区A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16)》(简称《A2街区控规》)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编制成果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报批版)要求,原则同意《A2街区控规》。
二、涉及《A2街区控规》与原出让合同规划条件不一致的地块,要按照出让合同执行,严格管理,不得占用农保地,不得减少公共绿地及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如有变化,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规范》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A2街区控规》为东区岐关西路A2街区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地块控制以及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等建设均应符合《A2街区控规》的要求。
四、你局要严格落实《A2街区控规》相关内容,对《A2街区控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A2街区控规》的严格实施,并加强指导监督。
五、你局要在《A2街区控规》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A2街区控规》。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7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东区岐关西片区A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16)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3-17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