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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999/2015-00485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11-05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三乡镇消防专项规划(2011—2020)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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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三乡镇消防专项规划(2011—2020)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11-05  浏览次数:-

三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中山市三乡镇消防专项规划(2011—2020)〉的请示》(三乡府请〔2015〕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三乡镇消防专项规划(2011—2020)》(简称《消防专项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范围明确,编制依据充分,采用的基础资料详实,运用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恰当,内容较全面,基本满足规划编制要求。《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保障三乡镇消防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消防专项规划》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报批版),符合国家、省和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规范标准,适应我市发展实际,原则同意《消防专项规划》。
  二、《消防专项规划》是三乡镇行政区消防建设管理的指导依据,规划区范围内的消防建设应遵守《消防专项规划》。你镇要做好《消防专项规划》的实施工作,将相关技术要求落实到各项目的行政审批、管理、执法等各个环节,尤其要落实好《消防专项规划》近期建设内容,确保《消防专项规划》严格实施。市公安消防局、城乡规划局等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共同推进《消防专项规划》的实施。
  三、你镇要在《消防专项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开。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