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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999/2015-00472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10-30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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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30  浏览次数:-

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印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
  一、严格执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
  对已列入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的项目,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起草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前期调研,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法制局审查,逾期未送审查的,责任单位需向市法制局作出书面说明。在制定修改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发文主体和审查程序。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规定,做好充分的调研论证、意见收集、沟通协调、审核审查、公开备案等工作。

  附件: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制定文件修改计划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

1.中府办电〔2015〕25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