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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999/2015-00449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10-16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高速公路城区出入口港口段和城南段等两个城市设计规划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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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高速公路城区出入口港口段和城南段等两个城市设计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10-16  浏览次数:-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长江路沿线城市设计〉等三个城市设计的请示》(中规报〔2015〕2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高速公路城区出入口(港口段)城市设计》及《中山市高速公路城区出入口(城南段)城市设计》的目标、任务和范围明确,编制依据充分,采用的基础资料详实,运用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恰当,内容较全面,基本满足规划编制要求。前述两个城市设计规划基本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报批版),符合国家、省和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规范标准,对丰富我市城市风景,打造宜居宜业精品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高速公路城区出入口(港口段)城市设计》及《中山市高速公路城区出入口(城南段)城市设计》。
  二、《中山市高速公路城区出入口(港口段)城市设计》及《中山市高速公路城区出入口(城南段)城市设计》是规划范围内用地建设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地块的建筑体量、色彩、高度均应符合前述两个城市设计规划的指引。
  三、你局要加强前述两个城市设计规划的指导落实工作,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尽量结合上述城市设计规划成果来编制,并在前述两个城市设计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