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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999/2015-00290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07-07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15-2020)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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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15-2020)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07-07  浏览次数:-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中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15-2020)〉成果的请示》(中规报〔2015〕18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15-2020)》(下称《规划》)基本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定位的相关要求,满足国家、省和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规范标准,原则同意《规划》。
  二、《规划》是指导我市“三旧”改造实施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三旧”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活动均应符合《规划》的要求。
  三、你局要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做好《规划》的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落实“三旧”改造规划范围及规划控制单元的编制指引要求。不得随意调整《规划》,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各镇区要对照《规划》,及时落实《规划》确定的“三旧”改造范围、项目及工作要求。
  四、你局要在《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规划》 。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