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准中山市沙溪镇中心区-下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5地块动态维护的请示》(中规报〔2015〕4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沙溪镇中心区-下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5地块动态维护(下称《控规维护》)符合《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及《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充实完善方案,原则同意《控规维护》,具体内容如下:D-05地块建筑限高由30米调整至80米,绿地率由30%调整至35%。
二、涉及已公开出让用地的规划指标动态维护,在地块实施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公开出让合同有关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执行。
三、本批复所准的维护事项为相关用地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相关地块控制、道路交通等建设均应符合《控规维护》的要求。
四、你局要加强对维护地块所在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控规;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
五、你局要在《控规维护》自批准之日起30天内,向社会公布《控规维护》。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6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沙溪镇中心区-下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5地块动态维护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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