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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999/2015-00057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02-02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中山市坦洲镇北2、北3、南2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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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中山市坦洲镇北2、北3、南2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02-02  浏览次数:-

坦洲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启动〈中山市坦洲镇北2、北3、南2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中坦府请〔2015〕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你镇关于《中山市坦洲镇北2、北3、南2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控规》)调整的启动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控规》拟调整方案基本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充实完善要求。按照《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会的专家意见和论证结论,同意启动《控规》的调整。调整形成的控规成果应以报批年份标明版次。
  二、你镇应尽快组织编制《控规》调整方案,《控规》调整中涉及与原出让合同规划条件不一致的地块,要按照出让合同执行,严格管理;如有变化,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控规》调整应认真贯彻《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中府办〔2013〕41号)要求,加强与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干线公路网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的衔接,应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道路系统及绿地系统规划,并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调整后成果方案。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含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与矿业公开交易办、交通发展集团及城建集团)意见及处理结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