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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999/2014-00441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10-08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杰士美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地块等2个控规动态维护的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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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杰士美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地块等2个控规动态维护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4-10-08  浏览次数:-

市城乡规划局,坦洲镇人民政府,三角镇人民政府:
  《中山市杰士美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地块动态维护和《中山市三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C片区》C14-05地块动态维护(下称两个控规维护)相关材料及申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杰士美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地块动态维护和《中山市三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C片区》C14-05地块动态维护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市总规充实完善方案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原则同意上述两个控规维护,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中山市杰士美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地块局部区域建筑限高由50米调整为80米;
  (二)《中山市三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C片区》C14-05地块内增设城市支路、C14-05地块局部区域建筑限高由50米调整为80米。
  二、上述两个控规维护确定的事项是相关用地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相关地块的规划和建设均应符合两个控规维护的要求。
  三、市城乡规划局,坦洲镇人民政府,三角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维护地块所在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控规;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
  四、市城乡规划局,坦洲镇人民政府,三角镇人民政府要在两个控规维护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