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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999/2014-00121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02-07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首批市级经济协作区的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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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首批市级经济协作区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4-02-07  浏览次数:-

市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认定首批市级经济协作区的请示》(中发改〔2013〕336号)收悉。经十四届3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认定火炬开发区-南朗经济协作区为首批市级经济协作区。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