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圃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准〈中山市黄圃镇名镇建设规划的请示》(黄府报〔2013〕6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黄圃镇名镇建设规划》(下称《规划》)基本符合《中山市黄圃镇总体规划》、《中山市黄圃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要求,原则同意《规划》。
二、《规划》是挖掘和整合现有优势资源,建设特色城镇,进一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环境整治,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建设规划。你镇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严格实施。
三、你镇要在《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规划》。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6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黄圃镇名镇建设规划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4-01-06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