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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999/2014-00024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01-06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中山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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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中山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6  浏览次数:-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打击中山地区洗钱犯罪,维护中山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根据国务院《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精神,决定建立中山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一)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中山市政府协管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和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法制局、市金融局、中山海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国家安全局、中山银监分局等单位分管反洗钱工作的领导。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二)日常办事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反洗钱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反洗钱科,其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中山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在中山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中山市的反洗钱工作,传达、贯彻国家反洗钱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宣传有关反洗钱的政策和法规,统一协调各行业、各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承办组织协调中山市反洗钱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山辖区反洗钱工作措施,完善中山市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反洗钱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部署中山市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对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金融机构等单位报告的可疑资金交易线索进行跟踪分析,涉嫌洗钱犯罪的及时向侦查机关报告;协助司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嫌洗钱犯罪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部署非金融高风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
  2.市中级法院:督办、指导洗钱犯罪案件的审判,针对审理中遇到的有关适用法律问题,适时提供法律意见。
  3.市检察院:督办、指导洗钱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立案监督,注意发现和查处隐藏在洗钱犯罪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针对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适用法律问题,适时提供司法意见。研究建立中山市辖区打击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信息共享与合作调查制度。
  4.市府办公室:负责协调中山市反洗钱跨部门合作的统筹综合工作,督促政府各部门履行反洗钱工作义务,协调各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
  5.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参与研究对商贸行业和企业进行反洗钱监管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规范市场运作,防范洗钱活动对工商领域、市场秩序的冲击。
  6.市公安局:组织、协调、指挥各级公安部门做好洗钱犯罪的防范工作,以及涉嫌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的调查、破案工作;参与犯罪的情况搜集与处理,研究相应的信息共享和合作调查方案;对中山地区涉外可疑洗钱活动进行调查核实。
  7.市监察局:调查处理洗钱活动所涉及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洗钱活动。
  8.市民政局:加强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营利组织的监督和管理,配合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督促非营利组织落实反洗钱工作监管要求。
  9.市司法局:在律师、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加强反洗钱制度建设;研究反洗钱司法协助,并根据有关条约和公约,协调开展反洗钱领域的司法协助,特别是协调追讨流到境外的资金。
  10.市财政局: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按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单位将辖区洗钱所涉资金追缴入库。
  1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房地产领域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
  12.市外经贸局:参与加强对洗钱活动频发领域的管理;研究对“三资”企业进行反洗钱监管的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加强对进出口贸易的监管,防止境内外不法分子勾结、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
  13.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与反洗钱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提高公民反洗钱意识。
  14.市法制局:参与起草中山市辖区反洗钱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参与有关工作调研。
  15.市金融局:协助组织全市金融监管部门、金融企业贯彻执行国家的反洗钱方针、政策、法律和制度;协助全市各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16.中山海关:建立在口岸现场打击跨境洗钱行为的监管和查处体系,加强对进出口贸易过程中的货币、存折、有价证券以及金银制品的进出境监管、查验,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活动;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制定信息共享和合作的工作方案,加强对进出口贸易的监测工作。
  17.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打击和防范涉及到洗钱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对在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的洗钱信息及时与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进行信息沟通、通报,并协助其开展对涉嫌洗钱案件的调查、核查工作。
  18.市工商局: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分类监管,建立与人民银行、公安、安全、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反洗钱信息沟通、通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对非金融行业的洗钱活动频发领域实施反洗钱监管。
  19.市国家安全局:参与洗钱犯罪的搜集与处理,研究相应的信息共享和合作调查方案。
  20.中山银监分局:及时向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的要求;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和人员任职方面的反洗钱要求;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和合规监管,配合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反洗钱监管。
  三、工作机制
  (一)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
  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如有需要,由成员单位提议,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包括:传达、贯彻反洗钱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反洗钱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需要沟通的政策规定及有关重点工作;交流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就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提出落实意见。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要求反洗钱义务主体(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类金融机构或相关非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二)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是:掌握中山辖区和各部门反洗钱工作情况及动态,加强对洗钱活动手法、规律、特点的研究,制订符合中山实际的反洗钱工作制度及反洗钱措施;制订辖区反洗钱工作计划和部署阶段性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洗钱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意识,促进中山市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对辖区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对相关问题和情况进行沟通、协商及提出落实意见,并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开展反洗钱相关调研工作,并提出可行性建议或措施。
  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运作和联络工作;按规定或接受成员单位建议并经召集人同意后筹备召开联席会议,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分送参会单位,并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三)联络与金融情报会商会议。
  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或者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共同会商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报告以及重要举报线索。
  (四)监管机构协调会议。
  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协调会议,加强监管部门协调和配合,共同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金融业反洗钱监管的沟通、磋商机制。
  (五)合作协查可疑线索联席会议。
  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与市公安局建立合作协查可疑资金交易线索工作机制,将人民银行信息资源优势和公安机关侦查的技能与手段充分结合起来,加大对涉嫌洗钱等违法犯罪线索的调查和侦查工作,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可疑线索报告和信息反馈工作。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