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上报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规划的请示》(中建请〔2013〕9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规划(2012-2020年)》(下称《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和内容深度符合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发展实际,原则同意《规划》。
二、《规划》是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规划建设的指导文件,今后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建设和发展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你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你局应加强与规划、国土、消防、安监等部门协调,结合城市发展实际,做好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项目各项审批
工作。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0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规划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3-12-10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