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区办事处:
《南区办事处关于审批<中山市南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成果的请示》(中南请〔2013〕3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南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下称《控规》)基本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要求,原则同意《控规》。
二、《控规》为南区中心区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地块控制以及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等建设均应符合《控规》要求。
三、你区要加强对《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控规》;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
四、你区要在《控规》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控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南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3-11-28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