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商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试行)》和《中山市商事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