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港口镇石特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报审的请示》(中港府请〔2013〕18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港口镇石特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下称《控规》)基本符合《中山市港口镇总体规划(2002-2020年)》要求,原则同意《控规》。
二、《控规》为港口镇西部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地块控制以及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等建设均应符合《控规》的要求。
三、你镇要加强对《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不得随意调整《控规》。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
四、你镇要在《控规》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控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7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港口镇石特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3-08-27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