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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999/2013-00424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08-15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划(2014-2020年)的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1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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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划(2014-2020年)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3-08-15  浏览次数:-

中山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组织实施〈中山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划(2014-2020年)〉的请示》(山安请〔2013〕6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划(2014-2020年)》(下称《规划》)符合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原则同意《规划》。
  二、《规划》是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指导依据,规划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执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内容。
  三、你局要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按要求分期实施《规划》内容,尤其要落实好近期规划内容,确保《规划》严格实施。
  四、你局要在《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规划》。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