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榄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小榄镇名镇建设规划〉和〈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建设规划〉的请示》(榄府请〔2013〕20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建设规划》(下称《规划》)基本符合《中山市小榄镇J、k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原则同意《规划》。
二、《规划》是挖掘和整合现有优势资源,创建特色社区,进一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环境整治的建设规划。
三、你镇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严格实施。
四、你镇要在《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规划》。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5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名村建设规划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3-08-15 浏览次数:-